為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0〕80號)、《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財稅〔2016〕33號)、《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稅〔2023〕1號)、《泰安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泰政發〔2023〕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寧陽縣財政局起草了《寧陽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現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并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意見反饋途徑 (一)信函郵寄至:寧陽縣東街201號。郵編:271400。 (二)傳真/電話:0538-5622068。 (三)電子郵件:nyxczjjjk@ta.shandong.cn。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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