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21MB28582702/2024-1834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寧陽縣教育和體育局 | 組配分類 | 控輟保學 |
控輟保學的意義在于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和少年都能入學就讀并接受義務教育,是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教育公平,事關國家民族未來。
1.什么是控輟保學?
“控輟保學”是指控制處于接受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輟學、流失,保證適齡兒童和少年入學就讀,接受義務教育。
2.什么是義務教育,哪些人享有接受
義務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3.什么是適齡兒童、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4.什么是義務教育有保障?
義務教育有保障是指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保障有學上、上得起學。
5.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有
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參與演出、節目制作等活動,活動組織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 2002年10月)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6.對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
務教育的,可采取哪些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2017年09月05日)規定,落實家長責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給家長的幾點建議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引導孩子形成正確的人生觀、道德觀,幫助孩子走向成功。家長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讓他們接受完整的九年義務教育,堅決不讓孩子失學輟學。作為家長,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1.提高認識,學習法律知識。家長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自己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得允許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務工,認識到不按時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導致子女輟學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注重引導,預防孩子輟學。家長要經常與孩子進行溝通交流,注意孩子的異常表現,一旦發現孩子有厭學、輟學的想法,要及時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舒緩孩子的學習壓力,及時了解和幫助解決子女遇到的實際困難并主動與學校和班主任聯系溝通,共同做好雙邊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主動擔當,重視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教育基礎,具有先天性的影響力,家長要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來配合學校教育,家長不能認為孩子的教育就單純是學校和老師的事,平時疏于管理,造成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長朋友們努力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圍,和學校一道護航孩子們健康成長、成人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