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2100434998XE/2025-0979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寧陽縣民政局 | 組配分類 | 政策法規文件 |
各鄉鎮(街道、園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民政室)、財政所:
為進一步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根據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泰民〔2024〕7號)文件精神,現就提高我縣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標要求
(一)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980元,全縣月人均補助水平不低于月標準的65%;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786元,全縣月人均補助水平不低于月標準的60%。
(二)提高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274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22元。
(三)提高兒童類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245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960元,事實無人撫養、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參照社會散居孤兒保障水平執行;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452元。
(四)提高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一二級和三四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96元、147元;一級和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77元、147元。
二、工作要求
本次提高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提高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是縣委、縣政府堅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各鄉鎮(街道、園區)民政室、財政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政策,嚴格執行規定的保障范圍、標準、條件和工作程序,堅決防止遲發、錯發、漏發等問題,確保提標工作順利推進、高質量完成。要強化資金保障責任,做好資金測算,及時足額安排提標資金,避免出現因資金不到位影響政策落實的情況。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按規定將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減少資金發放中間環節,確保提標資金直達基層和困難群眾,堅決防止并嚴肅查處擠占、挪用、滯留等違規行為。本次提標工作務必于5月31日前完成。
寧陽縣民政局 寧陽縣財政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