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人社字〔2023〕12號文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障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截止到6月份,共減免失業保險費2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