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21MB28582702/2023-2112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寧陽縣教育和體育局 | 組配分類 | 招生政策 |
【招生政策】關于延緩入學、休學的相關政策
發布日期:2023-08-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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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緩入學政策。
凡因身體原因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須由家長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教育學區提出書面申請,由所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并報縣教體局備案。
二、關于休學的相關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第二章 學生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我縣具體辦理流程:凡因身體原因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須由家長持縣級及以上醫院相關醫療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教育學區提出書面申請,由所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并報縣教體局備案。
政策解讀:【招生政策解讀】關于延緩入學、休學等相關政策的解讀
信息來源:寧陽縣教育和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