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21004337401w/2023-1799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寧陽縣葛石鎮人民政府 | 組配分類 | 辦事指南 |
一、申請對象
具有本縣常住戶籍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照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無勞動能力: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2.無生活來源: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特困人員;60周歲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八周歲以上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二、辦理依據
1.《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
2.《山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魯民〔2021〕45號);
3.《泰安市民政局關于印發<泰安市特困人員認定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三、申請材料
1.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審批表;
2.寧陽縣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及誠信承諾書;
3.居民戶口簿、身份證;
4.其他證明材料(如疾病、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證明材料、殘疾證等)。
四、審批流程
本人(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受理、審核、確認---發放供養資金。
五、申請受理單位
申請人戶籍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