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實現保交樓、穩市場、穩民生的目標要求,按照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意見:
一、實施購房補貼
依據商品房網簽合同備案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在寧陽縣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個人,按購房款0.7%給予補貼,或依據個人繳納契稅的50%稅額作為依據給予補貼。
同一購房人在2023年1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網簽,2023年1月1日后通過撤銷合同就同一商品住宅重新網簽的(包括同一家庭內其他人員換名購買),不享受購房補貼政策;同一商品住宅只享受一次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本條意見由縣審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二、實施多孩家庭購房補貼
依據商品房網簽合同備案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在寧陽縣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 “二孩”家庭、“三孩”家庭,依照以下政策給與補貼:
(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 “二孩”家庭:
國家實施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在購房補貼執行時間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購房款1%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
(二)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 “三孩”家庭:
國家實施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購房補貼執行時間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購房款2%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0元。
本條購房補貼政策每個家庭就同一住宅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本條意見由縣衛健局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三、保障購房戶子女就近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依據商品房網簽合同備案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在寧陽縣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購買人憑不動產登記證或網簽合同備案等相關材料,其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享受房屋所在劃片區域義務教育待遇。(本條意見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四、資金兌付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寧陽縣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網簽備案,在辦理完成不動產登記證書后,由購房個人持《商品房買賣合同》、繳納稅票復印件、不動產登記證書復印件,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網簽備案窗口辦理資金兌付手續。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對相關材料審核無問題的,將兌換資金繳存到個人賬戶。
本實施意見與其他購房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本條意見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負責解釋)
寧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寧陽縣財政局
寧陽縣教育和體育局
寧陽縣衛生和健康局
2023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