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21MB2856128H/2023-2125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寧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組配分類 | 決策執行評估 |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快礦業轉型升級,寧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了《寧陽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2023年7月,經縣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依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泰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縣局組織開展了對《規劃》執行效果的評估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概況
1、成立評估小組。根據評估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工領導任組長、科室工作人員任成員的評估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規劃》的評估工作。
2、制定評估方案。評估小組成立后,制定了評估方案。評估方案主要針對評估目的、評估內容、評估方法、評估步驟和時間安排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3、征求意見。采取電話、書面的形式與各鄉鎮政府及縣直相關部門對《規劃》的實施征求意見。
二、評估內容
(一)決策實施的基本情況: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決策實施效果與制定目標:一致性。
(三)決策實施的成本與效益分析:良好。
(四)實施決策在特定對象中的接受程度:高。
(五)實施決策與社會、經濟發展方向的符合程度:貼合。
(六)實施決策帶來的近期效果和長遠影響:進一步規范我縣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快礦業轉型升級。
(七)實施決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無。
三、結論
經過評估小組的評估集體研究,認為《規劃》符合當前寧陽縣的發展現狀,《規劃》的實施將進一步突出我縣重要礦產及優勢礦產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快礦業轉型升級,為寧陽縣的經濟發展提供有力資源服務保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寧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12月26日